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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辉斌 杜甫出生地考(中)

来源: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0-08-17 17:46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王辉斌,男,1947年生,湖北天门人,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教授。 原文出处:《首都师范大学学报》1998年4期。 以上的考察表明,杜闲因乃父的不幸遭遇与变迁不定的供职情况,使其错
王辉斌,男,1947年生,湖北天门人,湖北文理学院文学院教授。
原文出处:《首都师范大学学报》1998年4期。
以上的考察表明,杜闲因乃父的不幸遭遇与变迁不定的供职情况,使其错过或者说丢失了一年又一年的应试机会。那么,当杜审言从峰州赦放还长安任国子监主薄后,杜闲又是否可因乃父的供职关系而入国子监学习呢?答案是否定的。因为据《新唐书·选举志》所载,唐代“国子六学”中的“国子学”所收为文武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孙;而“太学”则“以五品以上子孙、职事官五品期亲者若三品曾孙及勋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为之”,且年龄限制在“十四以上,十九以下”。杜审言当时所任的国子监主薄,据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,知其品阶仅为从七品下,则杜闲之不具备入此二“学”的资格,已是甚为清楚。至于“四门学”、“律学”、“书学”、“算学”,虽然可收七品、八品、九品等低级官吏和普通人家的子弟,然其年龄限制亦均极严,唯“律学”的学生年龄可放宽到“十八以上,二十五以下”。但在杜审言始任国子监的神龙二年,杜闲已为26岁,故其连年龄限制最宽的“律学”也难以就读。这就表明,杜闲的入仕是绝非在杜审言在世之时,更不是因科举考试中第的结果。
而值得注意的是,在杜审言卒后未久,与杜审言同时被“征”为修文馆直学士的武平一[9],曾专为杜审言的卒葬向唐中宗上了一道表文。这道表文的内容,除了记载杜审言安葬时的仪式是如何简朴寒酸外,还有这样的一段文字:“臣等积薪增愧,焚芝盈感,伏乞恩加朱绂,宠及幽泉……。”[10],从文中的“恩加朱绂”四字可知,武平一是希望唐中宗能给杜审言追赠一个五品官衔的,因为“朱绂”为红色朝服,系唐人对五品官的代称。对此,《唐会要》卷三十《章服品第》有专载:“贞观四年八月十四日,诏曰:“冠冕制度,以备全文……于是三品已上服紫,四品五品已上服绯,六品七品以绿,八品九品以青。妇人从夫之色。”其中“服绯”云云,即红色朝服亦即“朱绂”之谓。而据《新唐书·舆服志》,又知唐代四品官服深绯,五品官服浅绯。武平一在表文中,之所以希望唐中宗能追赠杜审言一个五品官衔,是因为唐制规定,五品及五品以上官吏的子孙可享受朝廷“有以资荫”的待遇,即官五品以上官吏的子孙可以“荫补”一个官位。对此,《唐会要》卷八十一,以及唐中宗《即位赦文》[11]等,均有记载。
武平一的上表,从另一个侧面表明,杜闲的入仕是可以肯定在杜审言之卒的景龙二年之后而非其前的。至于唐中宗是否恩准武平一的表文之奏,因两《唐书·杜审言传》均无记载,故难以获知。但当时即使唐中宗同意追赠一个五品官衔于杜审言,且“荫补”给杜闲一个官位,杜闲也是不能赴任的,因为他这时正处于服父丧期也就是“丁忧”之际。而据张柬之《驳王元感丧服论》[12]一文,知唐人所遵从的服丧期为“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,不刊之典也”,以此合勘杜审言之卒的景龙二年冬(十月),知杜闲的除丧之时,就应在唐睿宗李旦景云二年(公元711年)的春三月。是年,杜闲29岁。如此, 即可知:(一)29岁前的杜闲一直不曾入仕;(二)杜闲在景云二年至万岁通天元年这一时段内,一直是居住于洛阳的。
在以上两点中,以第二点最为重要,因为它对弄清楚杜甫的出生地甚为关键。也即藉此我们可以获知,杜闲与元配崔氏的结婚地点在洛阳,是完全可以肯定的。而杜甫《唐故范阳太君卢氏墓志铭》一文,又对这一结论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证实。其有云:“某等夙遭内艰,有长自太君之手者,至于婚姻之礼,则尽是太君主之。”这是杜闲婚事为卢氏一手操办的明证。固然,据杜甫此文,可知卢氏在天宝三年卒于陈留私第,说明卢氏后来曾一度由洛阳迁居陈留,其迁居的时间虽不可考,但绝不可能是在杜审言卒后的景龙二年至开元初年之间。因为此期卢氏不仅要在洛阳服夫丧之期,而且作为其非腹生的“腹生子”杜闲尚未婚配。
关于杜闲与元配崔氏结婚的时间,拙作《杜甫之父杜闲考略》推断在唐睿宗景云元年(公元710年),现在看来是应作修改的, 因为景云元年杜闲正处于“丁忧”期。所以,杜闲的结婚时间应以定在唐玄宗先天元年为宜。即是说,杜闲与崔氏的结为夫妻,是在他除服父丧期的第二年。是年,杜闲与卢氏等人均在洛阳。如此,杜闲在婚后的开元三年生长子杜甫于洛阳,也就明若观火[13], 因为这时的杜闲既无材料可证他曾迁出洛阳,而如上所述他又不曾入仕外任。

文章来源:《洛阳师范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lysfxyxb.cn/zonghexinwen/2020/0817/411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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