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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洛阳与中华法系(5)

来源: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3-05 09:04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其次,北魏政权在洛阳完成律令法典的定本,展开中原汉人礼法与鲜卑部族习惯法的碰撞融合。 孝文帝之子宣武帝继承父志,进一步从法制角度巩固汉化

其次,北魏政权在洛阳完成律令法典的定本,展开中原汉人礼法与鲜卑部族习惯法的碰撞融合。

孝文帝之子宣武帝继承父志,进一步从法制角度巩固汉化政策成果,制定出北魏律的定本《正始律》。正始修律是北魏第七部也是最后一次大规模议律活动,不仅弥补了前面法律的各种缺陷,删增调整了不少条文内容,而且更以前所未有的姿态贯彻儒家的礼教法律观,使儒学经义彻底占据法律领域。当时参与议律的人中,作用最为突出的是刘芳、常景和元勰。刘芳长于儒家经学,在议律过程中担任议主,将大量礼法理论援引进入律典。常景则是律学名家,在议律过程中主要从专业角度把控律典的技术性内容。元勰作为深受儒家仁政观念影响的宗王,对议律有决断之权,保证了议律的总体方向。⑥邓奕琦:《北朝法制研究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05年,第92-95页。北魏在洛阳的法制创新还不止于此。在《正始律》之前,宣武帝就已下诏“藏窜者悉远流”①《魏书·源贺传附源怀传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74年,第923页。,正式开创流刑之名;《正始律》之后,又对官当制度的一些细则进行了补充修订。②《魏书·刑罚志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74年,第2879页。所有这些法律成就。都是在拓跋鲜卑部族习惯法与中原儒家法传统逐步融合的成果,“实有其广收博取之功,并非偶然所致也”③陈寅恪:《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》,北京:三联书店,2009年,第126页。。而其工作基本上都是在洛阳完成的。

二、古代洛阳与中华法学

洛阳长期作为国家政治文化中心,成为人文荟萃、思想激荡、学术碰撞的交流平台。同时,洛阳也常是天下法律文书档案最丰富的宝库。两种要素彼此交织,便催生出中华法学在洛阳的繁荣局面。若论洛阳法学之繁盛,尤推东汉、魏晋、北宋三个时期。

(一)东汉洛阳律章句之学

定都洛阳的东汉王朝,法学研究较之西汉更为繁盛。尤其是作为当时法学主流的律章句之学④章句本为汉代经学家研究儒家经典的注释形式,被法律家借用来解释律令就成为律章句,进而兴起了作为古代法学独特形态的律章句之学(简称律学)。,更是学派林立,名家辈出。《晋书·刑法志》载:“叔孙宣、郭令卿、马融、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,家数十万言。凡断罪所当由用者,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,七百七十三万二千二百余言。”可谓极盛!

据龙大轩教授考证,东汉律家有杜林、郭躬、陈宠、许慎、马融、钟皓、吴雄、郑玄、何休、服虔、文颖、应劭等十二人。⑤龙大轩:《汉代律家与律章句》,北京: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,2009年,第76页。这些律家,尽管来自不同地方,学术渊源各异,却大都以各种身份活跃于京师洛阳,与洛阳存在各种各样的学缘关系。他们有的求学于此,有的任职施展抱负于此,共同撑起盛极一时的东汉洛阳律学。

东汉律学有家学的传统,律学世家是东汉洛阳律学的主力。⑥崔祖思曰:“汉来治律有家,子孙并世其业,聚徒讲授,至数百人。故张、于二氏,洁誉文、宣之世;陈、郭两族,流称武、明之朝。决狱无冤,庆昌枝裔,槐衮相袭,蝉紫传辉。”见《南齐书·崔祖思传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72年,第519页。当时著名的律学世家有颍川郭氏、沛国陈氏、河南吴氏等。他们的子弟自幼在家中受到法学的熏陶与训练,长大后又凭此进入洛阳担任法律要职,发挥专长贡献于国家法制建设。郭氏律学始于郭弘。郭氏子弟长期在洛阳任职中央法律要职。史载:“郭氏自弘后数世,皆传法律。子孙至公者一人,廷尉七人,侯者三人,刺史二千石侍中、中郎将者二十余人,侍御史正、监、平者甚众。”⑦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65年,第1546页。此外,沈家本先生亦曾提及,《晋书·刑法志》中的“郭令卿”、“或为颖川之裔,令卿其字也”。见沈家本《历代刑法考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5年,1750页。其中尤为著名的是郭弘之子郭躬。他自幼传习父亲的法律之学,长大后又招徒讲学,徒众常有数百人。后来他入洛阳官拜廷尉,断案宽平,推动法律改革的建议也都得到施行。⑧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65年,第1544页。陈氏律学始于陈咸。陈咸之子陈钦在东汉初年任职廷尉左监。陈钦之子陈宠在洛阳担任中央最高司法官员廷尉,掌管天下狱讼;又撰写律学著作《辞讼比》七卷,被官方确认为具有法律效力;还提出“荡涤烦苛”“应经合义”“失礼则入刑”等礼法主张,对于振兴礼法传统,推动律令儒家化和体系化,均可谓影响重大。①《后汉书·陈宠传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65年,第1548-1554页。陈宠之子陈忠继承父志,进一步推动汉律朝轻缓化、体系化方向改革。②《晋书·刑法志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74年,第919页。河南吴氏律学始于吴雄。吴雄在顺帝时为廷尉。他的儿子訢、孙子恭也都出任过廷尉之职。吴氏一家三世廷尉,是当时响当当的法学名家。③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65年,第1546页。

文章来源:《洛阳师范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lysfxyxb.cn/qikandaodu/2021/0305/533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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